中国网财经5月25日讯 日前,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相关《民事裁定书》披露,2026年5月13日,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(简称“华信信托”)管理人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,以华信信托重大资产处置工作仍在推进中,处置结果影响债权受偿方案和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,且审计与资产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为由,请求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三个月。
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,华信信托本次重整工作十分繁杂。截至目前,重大资产处置仍处于推进阶段,现审计、评估专业意见也尚未作成,以上重点环节及相关工作均关系重整计划各项安排。管理人申请延期三个月提交重整计划草案不违反法律规定,亦符合重整实际工作,应予准许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第七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,裁定如下: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2026年8月28日。
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华信信托申请于2025年11月28日裁定受理华信信托破产重整一案,并于2025年11月28日指定华信信托清算组为华信信托管理人。
公开资料显示,华信信托是原中国银保监会批准成立的金融机构,成立于1981年,为大通证券第一大股东,是目前辽宁省唯一一家信托公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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